办事指南
政策内容
1、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大学生,拥有武汉市户籍且家庭在武汉无自有住房的,可低于市场价20%租到租赁房(如属于合租的可低于市场价30%),构建大学毕业生安居保障体系,进一步聚人气、聚产业、聚服务,培育打造创新创业的新青年聚集地和新文化策源地,推动科教人才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优势。
申报材料
1.《武汉市大学毕业生租赁房申请表》;
2.申请人身份证;
3.申请人学历、学位证书或学位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;
4.申请人父母身份证,或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
申报流程
1、个人申请。
申请人在线填报《武汉市大学毕业生租赁房申请表》;
2、审核公示。
(1)受理申请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核查工作。区房管部门负责核查申请人及父母、配偶在本市住房状况,并提出审核意见(3个工作日),区人社部门负责核查申请人学历、学位情况,并提出核查意见(3个工作日);
(2)区人社部门结合区房管部门的核查意见,作出资格认定(3个工作日),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网上进行公示(长期公示)。
3、排序选房。
(1)区大学毕业生租赁房运营部门发布配租公告;
(2)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网上进行登记;
(3)依据轮候顺序及学位等情况确定配租顺序;
(4)申请人选房。
4、签约备案。
申请人选房后,签订租赁合同,办理入住手续并备案。
责任单位
市房管局、市人社局,各区、开发区